尊敬的患者和家属朋友:
为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西安市第五医院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请按照就诊须知做好个人防护,现将我院就医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急诊、发热门诊、核酸检测24小时开放,普通门诊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预约前请详细阅读《就医须知》,门诊就诊非必要不陪同,预约成功后按照预约时间提前15分钟来院就诊,请勿过早来院候诊,避免聚集。
二、就诊时请规范佩戴口罩,从医院预检分诊通道进入,需查验“陕西一码通”、“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核酸,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无码患者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如实进行流行病学史等相关登记后方可进入院区。
三、门诊就诊时请您配合门诊接诊医生如实填写《疫情防控流行病学史流调表》。对因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就诊时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落实“一人一诊一室”制度。
四、根据国家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通知》,有以下情况者请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往返行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医院设有发热患者专用通道和醒目标识,在预检分诊处有专人引导。发热门诊24小时接诊,电话17392481394。 ?发病前7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 ?发病前7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人员; ?发病前7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有接触史人员; ?发病前7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的人员; ?聚集性发病(7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人员; ?健康码为红码、黄码人员; ?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表现人员。
五、多种预约方式,每周五15:00放出下周所有号源,就诊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保卡。 ?微信预约,请关注“西安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 ?支付宝预约,请从支付宝小程序选择“西安市第五医院”; ?多功能自助机预约,请在门诊一至三楼自助机预约挂号。
六、核酸检测服务 ?发热门诊患者严格落实“逢进必检”; ?新入院患者及陪人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办理入院和陪护手续; ?门诊手术、经口内镜等高风险操作的门诊患者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愿检”人群核酸检测,请关注“西安市第五医院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支付成功后,直接在医院东侧“愿检”核酸采样点采样。
七、住院病区谢绝探视,坚持非必要不陪护原则,确需陪护的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更换。陪护期间不串门、不聚集,非特殊原因不离开病区。 八、接种新型冠状病毒疫苗可以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发病,是降低重症和死亡发生率的有效手段,符合接种条件者均应接种。符合加强免疫条件的接种对象,应及时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九、要始终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咳嗽礼仪、少聚集、常通风、遵守1米线等生活习惯。
西安市第五医院
2022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