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对招标代理机构实施公开招标。欢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和本公告资质要求的招标的代理机构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招标代理机构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出具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要提供,但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具备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及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四)具有国家发改委发授的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甲级资格。
(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可查询有效。
在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携带相关资质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招标办报名,相关事宜请与招标办联系 。
联系人:李佳 电 话:029-88621331
特此公告
西安市第五医院招标办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