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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五医院健康宣教药品篇(三)如何识别虚假药品广告?

时间:2015-11-22点击:
    药品广告宣传有很强的引导性。虚假广告常常蒙消费者,误导消费,下面介绍一些药品广告的常识,以帮助消费正确识别虚假药品广告,谨防上当受骗。
    根据《药品管理法》、《广告法》等规定,药品广告需包括以下内容:药品的生产企业名称、生产批准文号、使用注意事项、禁忌症、广告批准文号以及提示消费者使用的忠告用语。
    在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也不得含有“国家级新药”、最新技术、最高科学“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等内容;不得含有汉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
    药品广告不得使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内容;不得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不得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承诺等内容。
对药品广告宣传,应以因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宣传内容不得超出批准适应症的范围。
    根椐《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以下药品不得发面广告: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2、治疗肿瘤、艾滋病,改善和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品,计划生育用药,防疫制剂。
    3、戒毒药品及医疗单位配制的制剂。
    消费者在遇到以下形式的药品广告时,应特别注意辨别:
    1、疗效有十分把握。含有绝对话语言,如“疗效最佳”、“药到病除”、:“根治”、“安全副作用”渲染、夸大产品疗效,如“根治顽症”、“一瓶(盒)见效”、“填补治疗某种病特效药的空白”、“药效特强”等。
    2、谎称攻克医学难题。目前人类有一些病症尚无特效治疗药物,有待医药科学界的进一步研究探索,如癌症、类风湿关节炎、红斑狼疮、肝硬化,肾炎等。有些违法药品广告针对患者求医心切的心理,打出疑难杂症特效药的“幌子”诱人高价购买其产品。也正是因为上述原因,治疗顽疾的药品广告违法的较多。
    3、看似新闻,实则是没有广告标记的药品广告。违法广告的发布者将广告做新闻的样子,故意让患者误解成为新闻,增加产品的可信度。这类广告一个最明显的特点是,在文后附有联系电话或地址。
    4、像推销一般商品一样做药品推销。国家工商行管理局早有规定,禁止审批和发布任何有将销售、让利销售及馈赠、降价等形式的药品广告。因为药品是特殊产品,如果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获馈赠误服,后果不堪设想。但目前有些广告主无视国家有关规定,仍在搞“爱心大赠送”、“买一送一”、“千万元送药大行动”等。
    5、打着义诊的旗号推销售药品。利用社区、老年活动站、晨练场所、大型综合市场等人口密集场所进行宣传,其产品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他们打着交“义诊”、免费试用健康咨询、上门服务的幌子,行卖药之实。
    为此,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要提高维权意识,不轻信虚假药品广告。一旦权益受到侵害,要通过相关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85533311
                                
 
                     西安市第五医院 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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